1、南通飞云钢结构有限公司 3.16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6 时 20 分许,位于启东市惠萍镇宏强大道 1 号的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2#码头42300T散货轮上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亡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启东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安监局牵头,经信委、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及海工船舶工业园区管委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察、调查取证、论证和分析。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一)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宏强重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82708387G;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启东市惠萍镇宏强大道 1 号;法定代表人:左志建;注册资本:30000 万元整;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7日;经营范围:金属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船用配套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制造、修理、销售,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销售,港口桥梁工程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销售,钢材预处理加工,预制构件组装与装配,海洋工程技术研发服务,海洋工程咨询服务;五金、机电、建筑装潢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二)南通飞云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云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YPQG9B;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营业场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清枫企业园电子厂房 D3005;负责人:陈淑华;注册资本:500 万元整;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1 日;经营范围:钢结构制作、安装;海洋工程专用设备、海洋专用仪器、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销售,海洋科学技术研发服务,船舶舾装件制造、加工、安装、维修、销售,海洋石油平台配套设施及船舶配套工程设施的施工、调试,金属结构物工程施工及涂装,船舶电气设备及轮机安装、调试,焊接作业分包,通风管道、钢结构制作,钢材、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电子产品
4、销售,经济与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策划服务,自营和管理上述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范围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2017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3 时 00 分,飞云公司班组长王兵兵安排黄小英和许金稳去宏强重工 2#码头 42300T 散货轮艉楼甲板和驾驶舱进行电气辅助工作。黄小英开始在驾驶舱清理卫生,后到三居甲板进行打磨,许金稳在二居甲板进行电气辅助工作。16 时 20 分许,现场工人发现黄小英侧躺在一居甲板平台上,头部出血,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宏强重工分管领导凌拥军赶到出事现场,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伤员,派车将伤者
5、送往启东市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本起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85 余万元人民币。黄小英:女,苗族,1970 年 4 月 28 日出生,住址:湖南省洪江市托口镇三里村枫木塘组 0621 号,身份证号码:4312*,死亡。四、现场勘验情况1、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位于停靠在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2号码头的42300T散货轮S侧一居甲板,坠落高度5.5m。2、42300T 散货轮总长 185m,垂线间长 181.7m,型宽 31m,型深 16m;上甲板到驾驶甲板共 5 层,从下至上分别被称为上甲板、一居甲板、二居甲板、三居甲板、驾驶甲板,每层层高
6、均为 2.7m。3、一居甲板、二居甲板、三居甲板均设有居住区,死者坠落点在一居甲板居住区北侧区域,该区域东西向长 12m,南北宽 6.7m;4、坠落点处有一块不规则状血迹,该血迹距离北侧居住区墙壁 2.6m,南侧栏杆 3.8m,西侧栏杆 3.4m,东侧栏杆 8.3m。血迹旁有一只死者生前所带手套,和一小块安全帽碎片;5、在血迹正上方三居甲板居住区北侧宽 1.7m 的通道上有盘好的风管,风管的一端连接着位于驾驶甲板的空压机,另一端甩在三居甲板通道北侧的栏杆上;6、三居甲板边缘设有 1.02m 高的铁质护栏,护栏中间有两格,从下至上高度分别为:下段 0.23m,中段 0.385m,上段0.405m。7、勘验时死者已送往医院,据目击者反映,死者坠落方位:头朝围壁方向,脚朝栏杆方向(头朝里,脚朝外)。五、调查取证情况1、宏强重工于2017 年 2 月 23 日与飞云公司签订工程外包总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安全职责。2、飞云公司于2016 年 12 月 1 日向宏强重工发出委托书,委托陈松全权负责在宏强重工的一切事务。3、通过询问相关人员口述情况:现场三居甲板北侧的通道上有盘好的风管,其中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