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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红星生活小镇3.23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06020 上传时间:2022-12-3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2.7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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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启东市红星生活小镇 3.23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3 月 23 日早上 8 时 40 分许,位于启东市惠萍镇的红星生活小镇项目 1 号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亡人事故,造成 1人死亡。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启东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监察委员会、公安局、住建局、总工会及惠萍镇人民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察、调查取证、论证和分析。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及工程概况(一)启东港龙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龙家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1NKD2QXA;类型:有限责任

2、公司;住所:启东市惠萍镇鸿东村十五组;法定代表人:吴晓丰;注册资本:2000 万元整;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16 日;营业期限:2017 年 3 月 16 日至 2037 年 3 月 15 日;经营范围:家居销售,会展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江苏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551221504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启东市人民西路 1977 号;法定代表人:张晖;注册资本:10800 万元整;成立日期:2010 年 3 月 10 日;营业期限:2010

3、 年 3 月 10 日至 2030 年 3 月 9 日;经营范围:承包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等(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三)2017 年 3 月 1 日,港龙家居通过联合竞拍取得启东市惠萍镇人民东路和中山路交界处一块 66355.6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2017 年 6 月 25 日港龙家居和八建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红星生活小镇;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6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 6 月 14 日;项目经理:杨龙生。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2019 年 3 月 21 日,红星生活小镇施工项目现场经理杨建石给长期合作的社会人员詹德华打电话要

4、求他到红星生活小镇 1 号楼底层西侧墙壁上凿门,23 日早上八点,詹德华请一起干活的破碎工何静到红星生活小镇 1 号楼作业。何静到施工现场后请示工地施工员邵伟,邵伟告知相关作业要求和安全提示后离开,何静独自在作业现场做准备工作。上午 8 点40 分许,目击者陈勇军看到何静在二楼平台上拿一块跳板担在二楼平台和脚手架中间,准备从平台上跑到脚手架上,过了一会儿陈勇军听到一声响就看到何静掉在 1 号楼北侧靠西角的脚手架旁。事故发生后,何静被立即送往启东市人民医院,下午 14 点 31 分,经抢救无效死亡。调查取证情况1、杨建石、詹德华笔录显示,詹德华和何静专门从事破碎作业,工地何时有需要杨建石就打电话

5、给他们过来干活。2、杨建石、安全员朱赛波笔录显示,死者何静 3 月 23 日上班没有走工地人员进出的人脸识别管理系统,没有接受当天的安全技术交底。3、目击证人陈勇军、杨建石、朱赛波笔录显示,均未看到何静从脚手架摔下来的过程,何静在作业过程中私自从二楼平台直接攀爬到脚手架,没有走 1 号楼的安全楼梯。4、建设方项目负责人张祝斌、朱赛波笔录显示,脚手架是临时搭建,未安装防护网。5、项目经理杨龙生笔录显示其因脚受伤,事故前几天一直在家养伤,施工现场由杨建石负责管理。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本起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0 余万元人民币。何静:男,汉族,1970 年 12 月 2

6、 日出生,住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龙亢镇韩庙村五组 84 号,身份证号码:340321*6450,死亡。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何静安全意识淡薄,擅自攀爬脚手架,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红星生活小镇脚手架防护设施缺失,施工项目部督促、检查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三)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六、事故责任认定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一)相关责任人1、何静:安全意识淡薄,擅自攀爬脚手架,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处理建议:鉴于何静已经死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不予追究责任。杨建石:施工现场经理,负责项目现场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处理建议:由公安机关对其违法行为立案处理。(二)相关单位八建公司:督促、检查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处理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八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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