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人事教育副职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香烟、火种、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7、做好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联系工作并每季参加 1 次安全活动。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当年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