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安全生产职责生产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1)协助经理(厂长)做好本单位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2)协助经理(厂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布置安全生产有关事项。(3)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4)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5)组织落实公司(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7)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解决或落实限期整改、停产整改措施。(8)发生轻伤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组织调查,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及时准确向上级报告,并立即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