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制度评审修订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三、引用法规、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1、环安部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会签,征求修改意见。2、环安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3、审批稿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发布实施。五、评审与修订(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评审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 3 年
2、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修订。(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它相关事项。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评审的原则。3、评审内容(1)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宜性;(
3、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4、评审输出(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订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 3 年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它相关事项。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要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3、修订依据:(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4、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有,修订版发布实施。六、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