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目目 录录 1、目的 . 2、适用范围 . 3、主要职责 . 4、管理要求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目的、目的 为规范本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报告、调查、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责任追究、统计与分析等要 求,适用于项目部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3.1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
2、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建立事故档案和台帐。 3.2 事故单位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3.3 项目部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人员对伤者抢救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 3.4 项目总工程师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4.1 事故分类事故分类 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 a)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重伤,或者 200 万元以上直接 经济损失的事故; b)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 人以上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5 人以上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 万元
3、以上 2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5 人以下重伤,或者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 d)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1 人以上 3 人以下重伤,或者 2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2 事故报告事故报告 4.2.1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本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 报告项目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必要时现场有关人员可越级上报。报告时要说明事故发生时 间、地点和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及事故简要经过。 4.2.2 项目部工程部接到事故报
4、告后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填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表(附表 1)。 4.2.3 自事故发生之日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由事故发生单位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由项目 部安全环保部及时补报,将有关补报书面报告报送局工程部。 4.2.4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 报。 4.2.5 项目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领导立即赶赴事故 现场,组织事故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6 事故发生后,
5、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毁灭相关证据。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书面记录,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 4.3.1 按照事故分类成立事故调查组: 1)特别重大事故由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重大事故由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较大事故由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工程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3.2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 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组长由负责调
6、查事故的单位指定,主持事故调查组 的工作。 4.3.3 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3.4 事故调查程序 1)成立调查组,明确负责人,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伤 亡人员情况,查找造成事故原因的原始物证,做好详细记录和录像、拍照、绘制事故现场示意 图。 2)进行事故前生产情况及事故经过调查,向事故单位有关部门查阅有关生产、工艺和设备 资料。必要时进行事故设备技术鉴定和试验,以查明事故的技术原因。 3)对事故当事人、现场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收集当事人、现场有关人员的证词材料。了解 事故发生前,事故经过及抢救情况,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材料。 4)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性质,明确事故责任,提出防 范措施。 4.3.4 事故调查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日期、时刻、地点。 2)伤亡人员的数量和与事故相关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文化程度、技术等 级、工龄、本工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