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立井矸石山信号工责任追究制1、岗位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按照有关法律和矿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罚。2、信号工不持证上岗罚款 10 元。3、信号工不熟悉信号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罚款 20 元。4、出现一次不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罚款 10 元。5、严格现场交接班,交接双方对岗位存在问题、岗位设施、岗位物品等全面交待、检查,双方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岗位,否则罚责任人 10 元。6、严禁酒后操作,严禁闲谈,打闹,否则罚责任人 10 元。7、上标准岗,衣冠整齐,精力集中,严禁睡岗、脱岗、串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罚款 10 元。8、提升期间必须正常使用反笼闭锁,否则罚款 10 元。9、信号工不准在车辆运行期间穿越轨道,否则罚款 10 元。10、及时排出地道积水,清挖地道淤泥,否则罚款 10 元。11、车辆掉道时必须上绞车房停电,拿停电牌,使绞车安全制动,否则罚款 20 元。1、遵守岗位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否则罚款 10元。2、定置化管理规定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 10 元。3、本岗位一项隐患未排查出来罚款 10 元。4、本岗位一项危险源辨识不出来罚款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