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化县葛坑镇“7.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4 年 7 月 8 日 23 时 35 分左右,省道 206 线泉州市德化县葛坑镇龙沶村路段,闽 H6613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 H3586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发生侧翻,造成 3 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安办发出督办通知书(闽安委督201413 号),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的规定和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本起事故由泉州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泉州市监察局、交通委、交巡警支队和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南平市人民政府、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与。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
2、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人员基本情况1.罗*升,男,闽 H6613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福建省顺昌县人,2000 年 1 月 5 日初次领取驾驶证,有效期至 2022年 1 月 5 日,准驾车型代号为 A2(牵引车),2004 年 7 月取得道路运输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受雇与谢增德轮流驾驶闽 H6613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本起事故中死亡。2.谢*德,男,闽 H6613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乘员、实际经营
3、者,福建省顺昌县人,1991 年 1 月 10 日初次领取驾驶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 月 10 日,准驾车型代号为 A2(牵引车)。2003 年 9 月,取得道路运输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在本起事故中死亡。3.林*源,男,闽 H6613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乘员,福建省安溪县人,在本起事故中死亡。(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闽 H66137 号 重 型 半 挂 牵 引 车,厂 牌 型 号:福 田 牌BJ4258SNFJB-7,闽 H3586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厂牌型号:闽峰牌 FDF9400,行驶证登记车主均为:建瓯市闽芝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初始登记日期均为:2012 年 2 月 21 日,车
4、辆检验有效期至 2015 年 2 月,二级维护日期:2014 年 6 月 24日。交强险、商业险均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2012 年 2 月 21 日,南平市顺昌县人余清有与建瓯市闽芝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以分期付款、所有权保留的方式向该公司购买闽 H6613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 H3586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2013 年 8 月 31 日,余清有与谢增德签订协议,将该车转让给谢增德。经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进行鉴定,鉴定结论(闽 H6613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简称牵引车、闽 H3586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简称挂车)为:1.事故时,牵引车、挂车前后各灯光正常有效;
5、2.事故时牵引车、挂车整体行车制动效能显著不良。原因在于行车制动冷却水耗尽引起的制动效能急剧下降、牵引车第一轴左右轮制动完全失效、挂车第三轴左右轮制动效能不良等。以上问题,系事故前存在,属于机件故障隐患。3.事故时车辆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正常,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三)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建瓯市闽芝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27 日,法定代表人:魏宗良,经营范围:福田欧曼牌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购销;物流市场开发、管理;仓储(不含危险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代理机动车辆、货运保险服务。(四)道
6、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事故现场为省道 206 线 63KM+250M 处,路面性质水泥,路表完整、干燥、路宽 10M,划有中心单实线,双向二车道,由东南方向往西北方向转弯,弯道半径 80.01 米,东南往德化县城关方向,西北往尤溪县方向,从德化县往尤溪县方向为10.5 公里长的连续长下坡,坡度为-3%,道路左侧设置防护栏,防护栏外为山涧,事故时为夜间无路灯照明。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2014 年 7 月 8 日下午,罗道升驾驶闽 H6613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 H3586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车内乘坐谢增德)在晋江市装载石板材后,从晋江南收费站进高速公路,往德化县方向行驶。20 时许,车辆驶至南安省新服务区搭载欲同车往建阳的林福源,之后继续往德化县方向行驶;21 时 31分左右,从德化收费站出高速公路;23 时 35 分左右,沿省道 206 线由德化县城关往尤溪县方向行驶至德化县葛坑镇龙沶村的连续长下坡转弯路段时,措施不当,车辆失控侧翻向路左滑行,碰撞路左侧防护栏后,滑出路面,造成车上乘员谢增德、林福源当场死亡,罗道升受伤送医院途中死亡及车辆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