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西直门北大街32号“6.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安全人之家 文档编号:209876 上传时间:2023-01-13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3.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直门北大街32号“6.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西直门北大街32号“6.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西直门北大街32号“6.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西直门北大街32号“6.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西直门北大街32号“6.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6.19”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6 月 19 日 8 时 10 分左右,在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枫蓝国际购物中心 B-F2-K3 空调机房内发现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枫蓝国际购物中心物业管理单位北京格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物业公司)设备高级领班刘*,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晚 21 时 55 分左右进入B-F2-K3 空调机房内后,未曾离开机房。19 日早上 8 时 10分左右,白班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刘*侧卧在 B-F2-K3 空调机房东侧地面,身前有血迹和呕吐物。巡查人员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

2、和 110 报警电话。120 急救人员到场后确认刘*已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该事故发生在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海淀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并邀请区监委参与事故调查。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格林物业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成立于 2004 年6 月 21 日,法定代表人赵*,注册资本 45

3、万美元。2008 年12 月 26 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贰级资质。(二)现场勘验情况事故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大街 32 号枫蓝国际B-F2-K3 空调机房内,该空调机房南北向 4.927 米,东西向16.35 米,大门设置在南墙中部和西部,其中位于中部的门在 19 日白班人员发现死者时处于开启状态,监控录像显示死者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 21 时 55 分左右进入该空调机房。机房南墙西部大门处于锁闭状态,系 19 日 8 时 10 分左右白班人员开启,白班人员进入机房时,室内照明处于关闭状态。中部大门东侧南墙上设置有开关配电箱,用于控制该机房内的两台风机等设备,当

4、班人员进入机房时 1 台风机的开关已关闭。空调机房东墙设置有两扇窗户,两窗之间设置有新风风管,风管北侧安装有一台空调外机,并处于工作状态。空调外机西侧沿北墙 2.269 米处设置有新风阀门机组,空调外机与新风阀门间的北墙靠近新风阀门一侧有一个木质人字梯,高度约 3.5 米,并拢斜靠于北墙。梯子正上方距地面约3.4 米处有一穿透北墙的孔洞,孔洞内原有一根废弃的 PVC冷凝管,该管道向北通过该孔洞穿过北墙进入北侧隔壁明光美校第 M1 画室吊顶内,并在穿过北墙后被锯断,未连接任何管路和设备,该冷凝管在空调机房内沿北墙向西水平铺设,并在新风阀门机组西侧沿北墙垂直向下至地面,再沿地面向南直至接近南墙处,

5、事故发生后该冷凝管穿墙部分已从北墙拉出,整个管道已脱离北墙原铺设位置,斜靠在新风阀门组上方南北向的金属线管上。冷凝管穿墙孔洞东侧斜上方有 3个并排且直径较大穿透北墙的孔洞,空调外机的管路穿过该孔洞进入北侧隔壁明光美校第 M1 画室吊顶内,该孔洞东侧距地面约 2.86 米处有一簇废弃的空调管路,其中有两条线缆穿过孔洞进入北侧隔壁明光美校第 M1 画室吊顶内,其余管路、线缆均为切断状态,经现场检测无带电线路。死者头朝南面向东侧卧于木质人字梯东南侧地面上,地面上有血迹和呕吐物,尸体上未系安全带,其东北侧空调外机地脚固定角铁旁有一只处于开启状态的手电,现场未发现任何其他作业工具。二、事故经过及抢险救援

6、情况2021 年 6 月 18 日 21 时 55 分左右,刘*在夜班期间进入B-F2-K3 空调机房内,此后未离开机房。19 日早上 8 时 10分左右,白班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刘*侧卧在 B-F2-K3 空调机房东侧地面,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拨打 120 救援电话和 110 报警电话,120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刘*已死亡。伤亡人员基本情况:死者:刘*,住址在山东省禹城市。经查,刘*作为夜班值守人员,负有每天闭店后,关闭B-F2-K3 空调机房内风机的职责。同时,其作为格林物业公司工程部设备主管,还负有对所管辖机房进行巡视,检查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机房内的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有不规则的裸露管线等安全隐患排查的职责。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刘*死因符合高处坠落致死特征。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过程中,应急值守到位,应急响应迅速,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有效,现场救援处置措施得当,救援力量配备充分,善后工作及时有效,对事故信息和舆情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三、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验调查,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对事故的目击者、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高处坠落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