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4·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安全人之家 文档编号:209887 上传时间:2023-01-13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5.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4·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4·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4·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4·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4·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4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 时 50 分左右,位于贵溪经开区的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87.5 万元。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督促指导事故善后及调查处理工作,并责令事故单位停工整顿,要求认真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采取严格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4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局长邹水根同志任组长,

2、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黄永成、市公安局驻经开区派出所所长童电喜、市安监局副局长李瑞勇、市监察局副局长詹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总工会郑峰钰、市安监局李旭东、市人社局陈小英、市经开区罗时节、市城建局驻经开区安监站鲁江坤等单位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管理组,随后召开了会议,就事故调查进行了分工并提出了要求。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资料查阅,笔录询问,问题核实,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救援、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广东

3、中鹏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鹏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675244855T;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华南五金产业基地盘金路 9 号 1、2 号厂房;法定代表人:吴德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热能设备及机械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不含特种设备);销售:热能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东中鹏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设计、加工制造、施工安装与调试一体化的专业陶瓷机械设备公司。公司的主导产品:辊道窑、隧道窑、多层干

4、燥窑、喷雾干燥塔、施釉线等陶瓷机械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二)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位于贵溪经开区创新北路,目前该公司正处于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8108394265XJ;公司住所:江西省贵溪市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明;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建筑陶瓷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该公司是一家利用当地丰富的瓷土资源,生产高档的民用建筑陶瓷,主要生产产品:大理石瓷质砖、玉石瓷质砖、全抛釉瓷砖、仿古瓷砖等。公司占地面

5、积:108 亩,总投资 2 亿元。建筑面积近 6 万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 4.4万平方米,办公楼及宿舍 1 万平方米,其他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5 千平方米。(三)工程项目合同情况2015 年 2 月 2 日,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与广东中鹏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仿古砖工程合同,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属于仿古砖工程设备的购买方,广东中鹏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仿古砖工程设备的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此工程项目于 2015 年 10 月底开工至 2016 年 4 月底结束,工期 4个月,由于设备、天气、春节等多种原因,中途停工一个多月,总工程价款壹仟壹佰万元整。合同中明确了仿古砖工程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

6、中的安全管理职责。合同第七条第 2 款规定:买方应保证且及时的提供正常的可施工环境及保证现场的正常工作条件。合同第八条第 4 款规定:收到买方(江西莫奈陶瓷有限公司)的通知后,就立即派技术熟练的、健康的技术人员到买方工厂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考核验收工作。合同第九条第 5 款规定:在施工期间如因卖方原因发生伤亡或造成第三者伤亡、损失的,买方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合同第九条第 7 款规定:买方有权督促卖方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不得让卖方在违背安全生产的现场进行操作。如因此操作造成卖方工作人员发生伤亡或造成第三者伤亡、损失的,买方负全部责任。合同第九条第 9 款规定:合同中安全条款在卖方进入施工现场开始工作时生效,在卖方工作人员完工撤离施工现场后终止。二、事故发生经过201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7 时 30 分左右,广东中鹏热能科技有限公司骆海水(莫奈项目部经理、现场管理人员)、童庆华(班组长)组织班前会及分工后,操作人员按照班前会分工各自开展作业,至中午 12 时左右,操作人员收工,在莫奈公司食堂用餐,用餐期间童庆华同骆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高处坠落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