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饶县龙庭足浴店“724”触电事故的调查报告2017 年 7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许,江西五加五室内设计有限公司承建的上饶县龙庭足浴店装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60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饶县府办字201773 号文件要求,县政府于 7 月 28 日成立以上饶县安监局局长林小明任组长,县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房管局、县总工会、旭日街道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上饶县龙庭足浴店“724”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同步参与,全面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同时,
2、聘请上饶市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李端恒、江西省化工设计院高级工程师齐丝园、上饶县供电公司助理工程师黄勇三位专家,对事故情况进行技术分析。事故调查组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技术分析、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发包单位上饶县龙庭足浴店,经营场所:上饶市上饶县武夷山大道 18号 21 幢 112-114/205-209/210-214;
3、法定代表人:林月仙;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1121MA35UQ6G00;成立日期:2017 年 04 月 11 日;经营范围:足浴服务。2、承包单位江西五加五室内设计有限公司,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 99 号 E3 幢 3-31;法定代表人:肖于生;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2MA35M6JXE;营业期限:2016 年 4 月 28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装饰材料批发、零售。不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二)合同情况2017 年 5 月 22 日,上饶县龙庭
4、足浴店(甲方)与江西五加五室内设计有限公司(乙方)签订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龙庭国际足浴会所;工程地点:上饶县武夷山大道 18 号;合同期限:开工之日起 90 天内完工;合同价款:123.5 万元人民币,甲方驻工地代表为薛颜书,乙方驻工地代表为刘伟。合同双方未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未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乙方驻工地代表刘伟联系柯常彪(男,41 岁,上饶县皂头镇人),并双方口头协商,上饶县龙庭足浴店门口槽钢焊接作业工程由柯常彪施工队承接并施工,柯常彪雇用李锋安、李锋全兄弟从事电焊作业,李锋安兄弟另雇用张德泉(3 人均未取得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7 月 24
5、日下午,李锋全带领两名工人张德泉(死者)和哥哥李锋安来到上饶县龙庭足浴店施工作业,三人进场主要从事电焊施工作业。17 时 30 分左右,李锋安、李锋全、张德泉三人把电焊机从大门右侧脚手架移至左侧第二步脚手架后,李锋安和张德泉站在第三步脚手架上帮扶槽钢准备进行焊接作业,其中张德泉左手腕环扣钢管脚手架的立杆上(因脚手架未满铺脚手板,防止高空坠落),李锋全站在第二步脚手架上,右手拿焊钳,左手把接地线搭在钢管脚手架上开始作业时突然发生触电,李锋全手自然反应把电焊把摆脱,同时,就听到站在第三步脚手架的哥哥叫“有电危险”,随即李锋安被电击,倒在脚手架上,此时,张德泉手一直扶着槽钢(约十几秒),随后被电击倒
6、在脚手架上,李锋安的妻子看到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把电焊机电源线插头拔掉。事故发生后,李锋安的妻子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17 时 45 分左右急救车赶到了事故现场,由于张德泉被电击伤势严重,立即用“120”急救车送往上饶市人民医院抢救(当时张德泉身穿普通衣服、手戴棉手套、脚穿运动网鞋),后经上饶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上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城西派出所接到报警立即出警,民警到事故现场后,立即维护秩序,现场拍照取证。事故发生后,经上饶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调解,江西五加五室内设计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双方于 2017年 7 月 30 日签订了张德泉工伤事故赔偿协议,由江西五加五室内设计有限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各项赔偿金共计人民币 55.5 万元整(上饶县龙庭足浴店 15.5 万元,江西五加五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40 万元)。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伤亡情况家庭住址直接经济损失张德泉男 24 岁工人死亡上饶县四十八镇鸟桥村人 55.5 万四、现场勘察及鉴定意见(一)受调查组委托,2017 年 8 月 10 日,专家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