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照明、通信及设备停送电的安全检查讲解了煤矿井下各个关键区域必须设置足够照明的具体要求,规定了不同巷道和工作面的照明灯间距标准,并强调地面重要设施需配备应急照明设施。文档指出严禁使用电机车架空线作为照明电源,详细描述了矿灯管理与使用的各项细则,包括矿灯完好率、维护保养、使用时限等具体规范。文中明确了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有线调度电话的位置范围,强调调度通信系统应具备多种功能以保障紧急情况下及时通讯,同时要求通信电缆直接连接至调度交换机并禁止利用大地作回路或井下就地供电。此外,针对电气信号装置,文档提出了必须能同时发声发光且标明种类用途的要求,特别强调主要信号装置的供电线路严禁分接其他负荷。最后,关于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文档说明应采用具备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功能。井下照明、通信及设备停送电的安全检查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从事井下作业的企业单位。该文件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一线工人提供了详细的指导,确保在复杂多变的井下环境中,照明、通信和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它不仅有助于预防因照明不足导致的事故,还能够保障通信畅通,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对维持煤矿日常生产秩序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