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化厂炼焦车间火灾爆炸危险分析炼焦车间由焦炉、熄焦(湿法)系统和筛、贮焦系统组成,本系统涉及焦炭、焦炉煤气、高炉煤气、焦油、粗苯、氨气等易燃易爆物质,因此如果系统内大量的阀门、管道、设备如上升管、集气管、废气开闭器、焦炉加热设备如果存在焊接缺陷、密封不严、安全附件不全、密封不严、材质选用不当导致泄漏,存在火灾爆炸的危险。在焦炉地下室或者在带煤气抽堵盲板时,如煤气大量逸出,与火源接触,存在发生着火、爆炸事故的危险性;在带煤气作业时如使用铁质工具、附近有火源或裸漏的高温蒸汽管道,存在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煤气管道停产检修时,管道内的萘等存积物或硫化铁有自燃起火的危险;煤气设备动火时泄漏以及煤气设备停
2、产检修时,煤气未清扫干净,又未准备好灭火设施而动火,以及雷击或焦炉煤气放散口积存硫化铁,均存在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在炼焦生产及检修中,如果存在设备缺陷、切断煤气措施不力,存在火灾爆炸的危险,如 1981 年 7 月 29 日某焦化厂一炼焦车间 1 号炉回炉煤气总阀检修,因用于切断煤气的阀门不严,仍有部分煤气泄霉,当打开检修时,煤气冒出引起火灾,烧坏焦炉配电线路,造成停产事故。另外,如果炼焦系统的放散管未按规范要求设计,存在放散管放散时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1985 年10 月 3 日某焦化厂以废旧不用的 45m 焦炉烟囱作煤气自动放散管之用,使煤气在烟囱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设备科领导
3、带领3 人去烟囱五米处拆除废蒸汽管道、气焊割切时引起煤气爆炸,45m 烟囱半截炸断倒塌,造成 4 人死亡、5 人重伤的重大事故。在焦炉燃烧室内温度尚未达到燃点温度时就输入煤气,使炉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点火时将发生爆炸事故;强制送风的炉如未开风机,煤气窜入送风管道,点火时,将发生爆炸事故;送煤气点火时,操作人员如误把煤气旋塞的开启当成关闭,将煤气送入,存在点火发生爆炸危险;焦炉第一次点火时,送煤气未点燃,未经处理剩余煤气就第二次点火,存在发生爆炸事故危险;焦炉的送风机如突然停电,煤气不能完全燃烧,部分煤气从烧嘴窜入空气管道,存在爆炸事故危险;准备投产的煤气管道,如与有煤气的管道没有用堵盲板隔断
4、,煤气由闸阀漏入新管道,如未采样分析检查,动火时将发生爆炸事故。红焦落地引发火灾事故,由于推焦车与拦焦车、熄焦车各在焦炉的一侧,司机被此不能看见对方的车辆,如果协调不好或者出现失误,在拦焦车没有对好导焦栅推焦,或熄焦车没有到位推焦,就会发生红焦落地事故。把红焦炭推到焦侧平台上,落在熄焦车道上。致使几吨,甚至二十几吨的红焦落地。落地红焦将引起火灾事故,更重要的是如把红焦炭推进拦焦车、熄焦车驾驶室,会烧死烧伤驾驶司机,如果拦焦车在炉门前,就可能把拦焦车推下炉台,造成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1983 年 7 月临钢焦化厂、1986 年 l1 月新疆钢铁公司焦化厂、1983 年 9 月济钢焦化厂、1976 年 11 月梅山焦化厂、1981 年新钢焦化厂都先后发生过拦焦车被推下焦炉的事故;1987 年无锡焦化厂拦焦车被推倒;1990年 3 月宁夏焦化厂拦焦轨道被推断。1971 年 9 月 8 日,某钢厂炼焦车间 16 号炉 44 号炭化室因炉墙变形推焦困难,多次推焦推不出去。当时正值交接班时间,拦焦车司机接到指令将导焦栅退出,停止推焦,但忘了通知推焦车。拦焦车退出导焦栅后,推焦车将红焦推出,拦焦车被推倾斜,拦焦司机见熊熊大火扑向自己,急忙向炉侧跳出,这时拦焦车掉道,车身又弹回,司机被挤在炉柱间活活烧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