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方面的详细规定。该制度阐述了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包括国家和建筑行业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并明确了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对重大危险源的不同理解。对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应用范围进行了限定,指出不适用于核设施、军事设施、特定采矿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文中强调本制度中的危险源特别指建筑工程活动中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等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文件还详述了从公司到项目部各层级的工作主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落实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2、监督指导危险源管理工作,参与安全设施验收,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以及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可控在控状态。最后,该制度概述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具体流程,涵盖施工作业过程确定、危险源识别、安全风险评估、登记重大安全风险和危险源防控措施。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和项目部,特别是那些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类化学物质以及其他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企业。此制度为这些单位提供了一套系统性的方法论,用以管理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保护。它不仅适用于日常安全管理,也适用于应急响应计划的制定,帮助企业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减少事故损失。通过实施这一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遵守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