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1、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集体责任,制定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2、重大危险源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还应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急救措施等内容。3、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企业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需做较大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组织专家审批。4、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技术要领,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5、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时,必须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6、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并在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