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1.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和奖惩。3.职责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3.
2、3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4.工作程序4.1 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4.1.1 惩罚的范围4.1.1.1 员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部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4.1.1.2 安全管理4.1.1.2.1 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4.1.1.2.2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1.1.2.3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4.1.1.2.4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4.1.1.2.5
3、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4.1.1.2.6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4.1.1.2.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1.2 惩罚类型4.1.2.1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4.1.2.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 50-500 元、赔偿损失的 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4.1.2.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4.1.2.4 性质特别
4、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4.1.3 惩罚程序4.1.3.1 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1.3.2 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4.2 奖励4.2.1 奖励的范围4.2.1.1 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4.2.1.2 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4.2.1.3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2.1.4 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
5、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者。4.2.1.5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4.2.1.6 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做出贡献者。4.2.1.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4.2.1.8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4.2.1.9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4.2.2 奖励的类型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4.2.3 奖励程序4.2.3.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4.2.3.2 先进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4.2.3.3 对第 4.2.1 条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5.其他5.1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