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140.40 K 7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2102015 工业照明设备运行节能监测 Energy saving monitoring of industry lighting equipment operation 2015-07-08 发布 2015-11-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210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监测项目.2 5 监测方法.2 6 计算方法.3 7 评价指标.4 8 监测结果评价.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工业照明设备运行节能监测报告格
2、式.7 参考文献.8 DB11/T 1210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中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大为、杨霞、张希庆、王立洪、孙干、焦江波、李航、张书芳、邢焕美。DB11/T 12102015 1 工业照明设备运行节能监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照明设备运行节能监测项目、监测方法、评价指标、监测结果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照明设备运行工况的节能监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
3、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7002008 照明测量方法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57002008、GB 50034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工业照明 Industrial lighting 工业建筑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3.2 (光)照度 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处的光照度(E)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除以该面元面积(dA)之商。=dEdA 3.3 维持平均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4、d illuminance 在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时,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3.4 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LPD)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3.5 照明功率密度实测值 lighting power density of monitoring 实测的单位面积照明功率。DB11/T 12102015 2 3.6 参考平面 reference surface 测量或规定照度的平面。3.7 照明面积 lighting area 使用所监测的照明系统的房间或场所面积,可以是安装该照明系统的房间或场所全部面积或其某区域的面积。3.8 室形指数
5、 room index 表示房间或场所几何形状的数值。4 监测项目 4.1 检查项目 现场检查项目包括:高效照明产品使用情况;照明系统节能措施;照明设备运行管理制度。4.2 测试项目 现场测试项目包括:照明面积(m2);电参数:供电电压(V)、照明系统功率(W);参考平面照度(lx)。5 监测方法 5.1 监测条件 5.1.1 照明设备的供电电压应为其额定电源电压的-10%,+5%。5.1.2 照明设备应正常运行 40 min 以上。5.1.3 监测场所的照明应为通常工作中实际使用的状况。5.2 监测仪表 5.2.1 一般要求 监测使用的仪器仪表应经国家相关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周期内。5.2
6、.2 功率测量仪表 被监测照明设备的功率测量应使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5级的数字式功率测量仪表。DB11/T 12102015 3 5.2.3 电压表 被监测照明设备的供电电压测量应采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5级的电压表。5.2.4(光)照度计 照度测量应采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0级的光照度计。照度测量用光照度计的计量性能应符合GB/T 57002008中第5.1.2条的规定。5.2.5 长度测量仪器 长度测量仪器宜以米为计量单位,分度值宜取0.01 m。5.3 测试方法 5.3.1 一般要求 所监测照明设备的照明面积为监测房间或场所全部面积时,测量整个房间或场所的面积;如果所监测照明设备的照明面积为监测房间或场所部分区域,则测量使用该照明设备的区域面积。当所监测房间或场所内部分区域的照明情况可以准确反映整个房间或场所的照明情况时,可以监测该区域的照明设备运行情况。5.3.2 照明面积 监测房间或场所的照明面积应至少测量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5.3.3 电参数 照明设备的供电电压和功率宜在其电源输入端测量,监测时间不得少于10 min,应至少测量3次,取算术平均值。5.3.4 参考平面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