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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8.2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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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8.2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8 月 21 日下午 22 时左右,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临时砂石料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现场作业人员 1 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88 万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区政府的授权,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区监察委同步参与,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

2、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9 年11 月 27 日,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大庞村委会东 700米,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连德,企业经营范围有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07 月 02 日);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二、事故的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2019 年 8 月 21 日 20 时左右,驾驶员王健(身份证号:520203198812030052)驾驶一

3、辆牌照为京 AP1437 的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型号:sx3255dr384)进入砂石料场进行装卸作业,22 时左右王健在将其车内的砂石料卸完后未将车厢复位,便启动车辆开始行驶,在由南向北行至料场内自行搭建的涵洞时,将涵洞(高度 4.9 米)上方钢梁(宽度为 20 公分的五根工字钢焊接而成,长度 6 米,上铺有铁板)撞断,钢梁及钢板掉落砸中车辆驾驶室并造成驾驶室完全变形,铁板上方土方也随之坍塌将车头完全掩埋。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马上展开救援并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后拨打了 119 联系消防部门协助救援。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后通过破拆车辆将王健救出,急救人员经抢救宣布王健已经死亡。三、事故原因和性

4、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驾驶员王健驾驶自卸货车在卸料结束后,未将车厢及时复位便开始驾车行驶,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作业现场监督管理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作业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未教育督促现场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不到位,未教育督促现场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2.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导致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培训教育不到位,导致现场作

5、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3.3.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夜间作业现场未设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夜间作业现场未设置照明设施以保证作业现场拥有足够的照明条件。置照明设施以保证作业现场拥有足够的照明条件。4.4.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连德作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连德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三)事故性质(三)事故性质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6、定,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组依据调查核实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认定下列人员和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处理建议如下:(一)驾驶员王健驾驶自卸货车在卸料结束后(一)驾驶员王健驾驶自卸货车在卸料结束后,未将车厢及未将车厢及时复位便开始驾车行驶,直接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其行为违时复位便开始驾车行驶,直接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其行为违反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反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JGJ33-2012)第)第 6.2.6.2.6 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事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经死亡,不予追究其责任。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经死亡,不予追究其责任。(二)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作业现场监督(二)北京市京联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作业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未教育督促现场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教育督促现场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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