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棚防火管理制度(1)木工车间和工棚的建筑应耐火。(2)木工车间、木工棚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车间内严禁使用电炉,不许安装取暖火炉。(3)木工车间、木工棚的刨花、木屑、碎料、锯末,要每天随时清理,集中堆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做到工完场清。(4)熬胶用的炉火,要设在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使用的酒精、油漆、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要定量领用,必须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油棉丝、油抹布严禁随地乱扔,用完后应放在铁桶内,定期处理。(5)车间内的电动机、电闸等设备,必须保持干燥清洁。电动机应采取封闭式,敞开式的应设防护罩。电闸应安装在铁皮箱内加锁。(6)车间内必须设一名专人负责,下班前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安全时,断电、关窗、锁门方可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