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和管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1、钣金和管工机械上的电源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及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执行JGJ33-2001 第 3.1 节、第 3.4 节、第 3.8 节及附录 C 的规定。2、钣金和管工机械上刃具、胎、模具等强度和精度应符合要求,刃磨锋利,安装稳固,坚固可靠。3、钣金和管工机械上的传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作业时,严禁拆卸。机械均应安装在机棚内。4、作业时,非操作和辅助人员不得在机械四周停留观看。5、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6、工件长度、宽度不得超过机具允许范围。7、作业中,当有异物进入辊轮中时,应及时停机修理。8、严禁用手触摸转动中的辊轮。用手送料到末端时,手指必须离开工件。9、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