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减灾委办公室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终止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湘应急2022117 号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应急局,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鉴于近期我省各地出现较明显持续降雨过程,土壤墒情明显好转,旱情普遍得到缓解。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省减灾委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 9 时终止 9 月 2 日 8 时启动的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省冬季降水仍可能呈偏少态势,目前受灾地区救灾任务仍然繁重,请各地按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将因旱灾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纳入冬春救助范围,切实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作。湖南省减灾委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