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0 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4 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92 号)、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2、位和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工作。第三条 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工作,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统一证书、分级负责原则。应急管理厅为省级考核发证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工作。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为市级考核发证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工作。第二章 考试中心(分中心)及考试点第四条 四川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简称省考试中心)在应急管理厅领导下,承担全省安全生产考试管
3、理的具体工作。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受应急管理厅委托,承担省考试中心工作,负责全省安全生产考试系统(管理软件、试题库、机房)的管理和应急管理厅直接管理的安全生产考试点工作。各市(州)应急管理局设立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以下简称考试分中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工作。第五条 全省统一使用“四川省安全培训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和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考试信息系统)进行考试和证书管理,相关信息汇集至全国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相关信息的共享和查询。第六条 省考试中心职责(一)配合应急管理厅起草全省安全生产考试相关工作制度及标准;(二)承担省级考试题库和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考
4、评细则的开发、管理与维护;(三)承担全省考试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信息管理工作;(四)指导各考试分中心和省直管考试点工作;(五)按照应急管理厅有关考试点的规划布局和条件要求,指导全省考试点建设并承担入网前的验收工作;(六)组织对省直管考试点的考核,向应急管理厅提交各级考试点考核结果及建议;(七)按程序制定并发布全省安全生产考试计划;(八)组织由应急管理厅负责考核的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工作,负责省本级实施考试的档案资料审查和检查工作;(九)承担省直管考试点安全生产考试远程视频监控巡考和交叉监考任务派遣工作;(十)组织全省监考员和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考评员(以下简称考评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并建立全
5、省监考员和考评人员库;(十一)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考试专家库,组织协调考试专家组的日常工作;(十二)配合应急管理厅做好安全生产考试违纪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十三)承担本级安全生产考试费的收缴和考务运转经费的使用;(十四)其他有关工作。第七条 考试分中心职责(一)指导本市(州)应急管理局直管考试点工作;(二)建立健全相关考试工作职责、制度、流程;(三)制定本级考试计划并向省考试中心报送;(四)负责统筹本级考试点的规划、建设及监督管理,并承担初步验收工作;(五)组织对本级考试点的考核,向省考试中心提交考核结果并提出考核建议;(六)组织由本市(州)应急管理局负责考核的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和省考试中心分配的
6、考试任务,负责本级实施考试的档案资料审查和检查工作;(七)承担本地区考试信息系统的维护和信息管理工作;(八)承担本市(州)直管考试点安全生产考试远程视频监控巡考和交叉监考任务派遣工作;(九)负责本级监考员和考评员的管理并组织参加相关培训;(十)配合所属应急管理局、省考试中心做好违反安全生产考试纪律情况的调查与处理;(十一)承担本级安全生产考试费的收缴和考务运转经费的使用;(十二)其他有关工作。第八条 考试点职责(一)接受所属应急管理部门和考试中心(分中心)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运行;(二)承担考试报名工作,并对报考人报名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和保存,确保其考试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并向所属考试中心(分中心)提交考试报名和考试申请;(三)组织实施所属考试中心(分中心)分配的安全生产考试任务;(四)负责考试点计算机理论考场和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场设施设备以及远程视频监控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五)负责考试点考务人员的聘用、培训及管理,向所属考试中心(分中心)报备人员变化情况,并服从交叉监考工作安排;(六)负责对本考试点参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作出现场处理并向所属考试中心(分中心)提交处理情况;(七)负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