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头(尾)支护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序号安全风险及后果等级1.1,上下两巷及出口未及时支护;2,支护质量不符合措施要求;3,遇特殊地质条件未按措施执行等造成顶板事故。重大两巷超前支护不得少于 20m,且支护质量符合措施要求,确保单体支柱初撑力不低于作业规程规定。2.1 单体支柱泄液阿卡初撑力不够,单体支柱防倒装置未正常使用;2,支柱迎山角不符合要求;3,撤柱过程中违规作业等造成倒柱、掉梁伤人。较大1,两巷超前支护防倒装置是正常使用;2,所支设单体支柱迎山有力,初撑力不低于作业规程规定;3,撤柱过程中必须按章作业。3.单体支柱支护和撤柱过程中未注意观察顶板及煤帮情况,零皮、片帮等造成人员伤害。较大单体支柱支护和撤柱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顶板及煤帮情况,防止零皮、片帮等造成人员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