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防控工作流程1.制定两案。各校(园)应制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教育局备案审核。建立校长(书记)、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防控组织体系。运用金华市教育局制定的“三三制”工作法,按照定时、定岗、定人,网格化、清单化、责任化的要求,研究制定开学疫情防控详细方案和工作清单(已制定的要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必须全面具体、不漏死角,且明确工作分
2、工、落实责任。2.师生排摸。所有学校要全面排查师生底数,了解师生员工(含校医、保安、门卫、宿管员、食堂工作人员、超市员工、工程施工人员等)的行为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数据收集与疫情信息统计、分析、研判工作。调配好有关师资。3.健康申报。所有学校的教职工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领全省统一的“健康码”,师生同时如实申报“校园健康复学码”。持有健康复学码蓝码者方可入校,持健康复学码黄、红码的教职员工,在持期间一律不得入校。学校根据师生健康状况确定开学返校师生名单,做好提前告知工作,对暂缓入校师生做好解释沟通工作。4.防控准备。教育局将会同市疾控部门,加强校园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培训,提升防控技能。同
3、时,各校应积极主动对接属地卫生院做好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每个学校须设置好(临时)隔离室,对教室、食堂、厕所、卫生室、寝室等人员集聚场所进行一次大扫除和消毒。5.物资保障。学校在开学前通过师生自带、学校筹措、政府支持、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筹集防控物资。学校要根据师生员工数量及场所设施,配备测温仪(枪)、消毒湿巾纸、免洗手消毒液(或洗手液、肥皂)、84 消毒液、医用酒精、喷雾器、清洁用抹布、拖把,口罩等物资。6.健康监测。学生和教职员工(学校通知的暂缓返校者除外)在家完成自检,无异后佩戴口罩返校。在市卫生部门指导下,学校按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校晨检流程图(详见附件 1),实施有计划、分批次的错时体温测
4、量,做好“晨检+午检+晚检(住校生)”和分类处置工作。校园师生测温排查方式为:红外体温扫描仪38或手持体温测量仪37.5者,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复测正常者予以放行,复测37.2者引导至(临时)隔离室并立即按程序报告。7.宣传教育。学校要通过电子屏、横幅、宣传片等多种途径,加强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师生个人防护、校园日常预防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在有关场所粘贴醒目提示语,引导师生主动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倡导少扎堆、勤洗手、戴口罩、多通风、文明咳嗽等个人健康行为。8.舆情引导。做好信息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密切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舆情处置。发现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其他紧急情况,按紧急
5、信息要求及时上报信息。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一)出现可疑症状的学校对师生员工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或者师生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隔离。立即将患者(佩戴口罩)转至(临时)隔离室,避免接触。2.报告。立即报告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和教育局,若是学生的,还应告知家长。3.流调。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流行病史调查,询问了解近 14 天内有无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其他确诊病人的接触史。学校应密切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6、。4.送诊。如无流行病史,嘱咐其佩戴好口罩,前往(中小学生在监护人陪同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可疑症状者转运定点医疗机构就诊。5.随访。学校应全程随访患者的就诊信息。如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应协同乡镇(街道)按规定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6.处置。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新冠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查疑似病人的行为轨迹和接触师生、场所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经疾控部门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交由市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 14 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和物品消毒,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二)出现确诊病例的如学校接疾控部门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则按病例管理流程,积极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要求对疫点进行消毒、师生健康监测、隔离密切接触师生等措施,并开展分类管理处置。1.如发现的输入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其他师生与病例无密切接触的,未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