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1、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电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发动后应注意各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2、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运转时先接上主离合器再按顺序扳动各机构的操纵杆,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检修。3、作业前应注意在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4、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5、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6、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7、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50 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8、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 50。9、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10、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