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触电事故2006 年 4 月 28 日,某局水电厂二连分厂供变电车间在二连油田哈南线 225 线路进行检修作业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 人死亡。一、事故经过某局水电厂二连分厂供变电车间,在二连油田哈南线 225线路进行检修作业。2006 年 4 月 28 日 7 时 59 分,布置了安全生产措施后开始工作,9 时许,送电线路工董刚(男,38 岁,正式职工)在哈南 214 线 l0KV 线 H1016(H1017)井配电变压器处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1、该电工违章操作。在登杆作业前,没有对所要检修线路的名称、编号进行核对,也未断开变压器低压侧刀闸和高压侧跌落熔断器,误爬正常供电的带电线路,造成触电死亡;2、监护人员未尽到监护责任,在当事人违章操作时没有进行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