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在高处作业的人员,衣着要灵便,不准穿高跟鞋、拖鞋;不得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架吊篮上下。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2)凡 4 米以上的在施工程,首层要设 1 道的安全网,每隔 4m 再支一道固定安全网;同时在施工层处必须设一道安全网。若采取立网防护,立网应高出建筑物(作业面)1 米以上。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设有隔离防护棚。(3)各种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每层要设护身栏和挡脚板(高度在 18 以上)以防物料从平台缝隙或栏杆底部漏下。(4)施工层脚手板必须铺严,架子上
2、不准留单跳板、探头板。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距离得大于 20 厘米。各种脚手架使用前应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验收。(5)安全通道(施工洞口)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少于 3 米,同时设有安全警告标志和夜间警示红灯。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6)施工现场的一切孔、洞,必须设置围栏、盖板、架网等防护措施。(7)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任何人都不准从高处向人抛掷物料,吊装运输零散物料时,要用吊笼或吊斗。同时也应消除各种物品被无意碰落或被风吹落的可能因素。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孔、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8)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9)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10)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11)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12)无正式起重指挥人员,不得进行吊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