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特点系统化的管理机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为各类组织提供了结构化的运行机制:职业健康安全以帮助组织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和持续改进,并为第三方提供了评审或审核的依据。遵循自愿原则各类组织是否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是否建立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是否进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审核都取决于组织自身的意愿,不能以行政或其他方式要求或迫使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也不应改变组织原有的法律责任。兼容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组织全面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一个孤立的管理系统。OHSMS 标准与 ISO9000 标准遵循着共同的管理体系原则,一些管理体系要素的要求与 ISO
2、9000 标准较为相似,组织可选择与 ISO9000、ISO14000 相符的管理体系作为实施 OHSMS 的基础,各体系要素不必独立于现行的管理要求,可进行必要的修正与调整,以适合本标准的要求。适用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具有最广泛的适用性,凡具有下列愿望的任何组织均可实施本标准: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向外界展示这种符合;寻求外部组织对其OHSMS 的认证注册;对符合本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灵活性该系列标准没有建立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标准,它们仅提供了系统地建立并管理行为承诺的方法。它们关心的是如何实现目标,而不注重目标应该是什么。标准把建立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标准的工作留给了组织自己,而仅要求组织在建立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全过程预防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突出强调了预防为主和持续改进的要求。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改善工作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控制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方法贯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改进中。组织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一方面适应外部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一方面也体现了组织对安全生产的实际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