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35.240.01 CCS L 7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917.12021 城市码编码与应用规范 第 1 部分:标识 Specification for city code coding and application-Part 1:Identification 2021-12-28 发布 2022-04-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917.12021 I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标识编制原则.1 4.1 唯一性原则.2 4.2 兼容性原则.2 4.3 稳定性原
2、则.2 5 标识编制要求.2 5.1 身份标识.2 5.2 时空标识.2 5.3 标识禁用字.2 6 标识注册与共享要求.2 6.1 总体要求.2 6.2 标识注册要求.2 6.3 标识变更、注销要求.3 6.4 标识共享方式及要求.3 参考文献.4 DB11/T 1917.1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11/T 1917的第1部分。DB11/T 191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标识;第2部分:城市二维码。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本
3、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大数据中心、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微芯区块链与边缘计算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锋、刘旭、李丽勤、步飞、范军、赵章界、陈桂红、丰帅媛、王永霞、王娟、罗志伟、杨晓明、张庆、刘耀坤、罗欣、张冉、尹航、王崟乐、徐起、唐琳、林玎玎。DB11/T 1917.12021 III 引言 城市码实体标识(包括身份标识和时空标识),是实现实体之间多源数据互通共享和融合应用的基础。本文件为建立城市中各类实体的统一标识提供规范化指导,解决因标识不统一而导致的信息无法互通互认的问题。DB11/T 19
4、17.12021 1 城市码编码与应用规范 第 1 部分:标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码的标识编制原则、编制要求以及注册与共享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实体身份标识和时空标识的编制和管理,为建立统一的城市码标识和标识库提供规范化指导。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1643 公民身份号码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实体 entity 客观
5、存在并可相互区别的自然人、组织和物体(包括城市建筑、城市基础设施、交通工具等)。不包含各类构成基础设施的零件、各类经济商品、虚拟事件等。3.2 标识 identification 对实体编制的代码,包括身份标识和时空标识。3.3 身份标识 identity 用于无歧义地标识实体的全局唯一值。3.4 时空标识 time-space identification 用于确定实体的时间信息和地理位置信息的标识。3.5 城市码 city code 在城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一致规则对城市中各类实体身份和时空信息编制产生的标识和图形符号的统称。3.6 统一标识库 unified Identity databa
6、se 实体标识索引数据库,用于存储实体的身份标识、时空标识及实体基础属性数据,并对外提供标识共享、核验等服务。4 标识编制原则 DB11/T 1917.12021 2 4.1 唯一性原则 实体身份标识应与实体唯一对应,实现“一个实体只认定一个身份标识”。已编制使用的身份标识,因各种原因放弃不用后,不能重复分配使用,实现“一个身份标识只对应一个实体”。统一身份标识之外的其他编码,作为业务属性看待,可继续在业务中使用,但不再作为身份标识。4.2 兼容性原则 标识编制应充分考量标识的现实情况,仍适用的标识按原有的标识标准执行,不适用的标识,应遵循本文件要求编制新的标识,并逐步替代使用。4.3 稳定性原则 实体身份标识编制产生后,若实体的存续状态没有发生变化,应保持不变。5 标识编制要求 5.1 身份标识 5.1.1 自然人身份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以GB11643规定的“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其统一的身份标识,其他人员以入境证件号(如无,以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号)作为其统一的身份标识。5.1.2 组织身份标识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组织机构以GB 32100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