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1 1 我国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的现状我国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的现状目前,我国的物流业正在快速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我国的物流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各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和专业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就是其中的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前段时间,国务院五部委联合开展了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统称罐车)的专项整治活动,整治范围包括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各类罐车。这次活动反映了国务院对危险品物流现状的忧虑,准备下大力气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我国具有庞大的化学品物流市场。化学品物流与普通货物相比,具有易燃、易爆
2、、有毒和剧腐蚀的特点。近年来,我国已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物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严重污染环境。2005 年 3 月 29 日,1 辆载有 35 t 液氯的山东槽罐车在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发生泄漏,致使路旁 3 个乡镇的 27人中毒死亡、1 万多人疏散,死亡牲畜 115 万余头;在同一路段,2002 年 10 月 20 日,1 辆装载 4 t 三氯化磷的槽罐车曾发生交通事故,泄露的化学品导致 4 人死亡、44 人受伤以及万人大转移;2005 年 3 月 12 日,重庆渝北农业园区一化学品仓库起火爆炸,造成附近 4 家工厂停产,200多名工人被紧急疏散;2004 年 7 月 13 日凌晨
3、,湖南湘乡的一家铁合金厂化学品仓库着火燃烧了 3h 后连续发生爆炸,经武警官兵 10 h 扑救,直到第 2 天上午,险情才得到控制,所幸无人员伤亡。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生产安全,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自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以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继发布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基本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也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国家标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根据科学技术进展、新物质和新材料
4、的出现和现代运输系统的要求,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编制了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要求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在修改和制定相关规章时加以遵守,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统一。中国作为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和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全球协调系统(GHS)的正式成员国,参与制定了国际危险货物规程,有义务执行相应的国际技术法规,这符合 WTO 的有关要求。随着运输机械化、集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包装范围正在不断扩大,而我国目前尚无危险货物检验及包装的国家标准,相关的国际法规无法实施,使危险货物在运输、生产等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亟需制定国家标准,确保危险货物的安全。针对
5、我国化学危险品物流安全的现状,由中国化工报社主办、美国化学周刊协办,2005 年 3 月 24 25 日在北京召开了“2005 中国化学品物流安全国际研讨会”,有关部门领导,化学品安全专家以及中外石化企业参加了会议。有关负责人提出,我国 2005 年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思路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决定为主线,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广先进技术和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手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夯实安全基础,加强源头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这次研讨会为我国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管理方法。2
6、 2 对危险品的界定对危险品的界定对于危险品,不同国家、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规定和表述。在航空运输中,危险品是指在航空运输过程由于气压和温度变化、震动、空间限制等可能对飞机、生命、货物造成伤害的货物;而在海上运输,对危险货物的认定就比较灵活,需根据国别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往往需要货主具备一定的鉴别能力或相关知识。在托运货物时,既不应为了节省运费而把危险货物当作普通货物托运,也不应因为缺乏对危险货物知识的了解,把可不作为危险品的货物当作危险货物托运,浪费运费,增加麻烦。海上运输管理部门使用频率相当高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经第 27 套修正案修订,于 1995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该规则明细表中列名的,不一定都是危险货物;一种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应根据含量、生产工艺、理化特性、危害程度等一系列因素来确定,不能单纯地以品名来衡量;明细表中未列名的,也不能说明不是危险货物,要具体分析。当今的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新产品不断出现,新的危险货物会不断面世。为了运输安全,应当实事求是地申报危险货物,按危险品规定分门别类套用。除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规,要相互尊重;有的危险货物,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