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货物运输应注意点什么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因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引发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因此,为确保安全,在危险货物运输中应注意以下九点:注意用车注意用车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2005年第 9 号)的规定,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不得超过 20 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不得超过 10 立方米,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
2、不得超过 10 吨;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注意驾驶注意驾驶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规定的标志,安装标志灯、标志牌。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 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 80 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辆距离。如遇雪天、雨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 20 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
3、防止追尾。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注意包装注意包装危险货物在包装前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和运输的特点以及包装应起的作用,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包装材质应与所包装的危险货物的理化性质相适应;包装物应具有相适应的强度,其构造和封闭装置能经受起运输过程中正常的冲撞、振动、挤压和摩擦;包装的封口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内、外包装之间应有适当的衬垫;运输危险货物的包装应能适应一定范围的温度、湿度变化;包装的外表应按规定标明各种包装标志。注意装卸注意装卸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
4、塞安全通道。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注意清厢注意清厢危险品卸车后应清扫车上残留物,被危险品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洗刷清毒。未经彻底清毒,严禁装运食用、药用物品、饲料及动植物。注意泄漏注意泄漏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
5、,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爆炸品撒漏时,应及时用水湿润,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的等松软物品收集后并保持相当湿度,报请公安部门或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气瓶出现泄漏时,施救人员应戴上防毒面具,站在上风处抢救,易燃、助燃气体气瓶泄漏时,严禁靠近火种,有毒气体气瓶泄漏时,应迅速将所装载车辆转移到空旷安全处。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以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处处理。覆盖时,特别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环境。在销毁收集物时,应充分注意燃烧时所产生的有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毒面具。注意防火注意防
6、火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注意停放注意停放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注意夏季运输注意夏季运输夏季运输应注意以下几点: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船舶,须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它危险物品;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宜在阴雨天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