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期间能及时排除故障,并保证处理期间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一、安全监控故障处理措施故障处置负责人:值班领导具体处置人员:监控主任、监控员、监控维修工(一)传感器断线不能上传数据,并造成故障闭锁,故障处置程序1.监控员发现传感器断线,或接到现场施工人员汇报传感器断线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汇报。2.根据领导、专业技术人员指示检查监控主机设置是否正确,且是否将控制范围内电源切断。3.联系井下带班领导及值班电工,检查传感器的航空插头线是否松动,拔出后重新插入,如能恢复故障处置完毕。4.上述过程不能恢复,监控维修工要带
2、好备件及抢修工具及时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由值班电工配合监控维修工,从分站到传感器各接点逐一排查,直至更换传感器或监控分站。(二)分站中断不能上传数据,故障处置程序1.监控员发现某一个分站所有传感器断线不能上传数据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的指示,检查监控主机设置是否正确,是否将控制范围内电源切断,监控主机与该分站的网络通讯是否正常。如该分站的网络节点与监控主机通讯不正常,到环网交换机处更换分站网络节点,由监控员重新设置。2.如该分站的网络节点与监控主机通讯正常,监控维修工立即下井检查,分站电源供电是否正常、环网交换机与分站的连接线是否短路或断路,直至故障处
3、置完毕。3.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工在现场电话联系监控员确认数据上传是否正常,经确认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上井。(三)线路断线不能上传数据,故障处置程序1.监控室应及时通知监控维修工处理,并向值班领导和通防科汇报。监控维修工下井时应携带若干监测电缆和相关的维修工具。2.如监控主线路和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监控维修工应及时处理,分站故障必须在 2 小时内处理完毕。3.在处理以上故障期间,调度室和通防科必须及时通知监控维修工和瓦斯检查工到所有受影响的地点在悬挂甲烷传感器的位置吊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甲烷浓度进行连续监测。4.在处理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风速、水位等监控设备故障时,要严格按照设
4、备的维修要求及时处理。5.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后,监控中心应将设备故障情况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6.监控设备调校、测试、检修按处理故障一样的措施对待。二、安全技术措施1.安全监控故障期间,调度员第一时间通知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组织入井人员升井。2.调度员及时向市、州发改委调度室汇报故障原因、人员升井情况、采取措施、处置方案、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3.由值班领导牵头,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经领导批准后组织人员进行处置。4.入井处置期间由带班领导牵头,瓦斯检查工、安全员、监控维修工同时入井处理,处理期间瓦斯检查工每隔 1小时检查一次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并将检查
5、结果报调度室,安全员负责监护安全。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多功能检测仪(或者各种气体检测仪),并携带维修所需要的各种工器具,包括万用表、扳手、螺丝刀、斜口钳等。6.在工作现场要仔细检查周围的支护、巷帮、顶板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7.在进回风巷内施工时,如需停电检修,应切断电源后方可施工作业。8.工作过程中要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作业地点甲烷浓度进行检查,甲烷浓度不超限时方可作业。如果甲烷传感器和便携仪数值误差较大时,以较大值为准。9.在处理故障期间,监控维修工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不得违章操作。10.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好后,维修人员升井后应及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