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讲解了企业如何从组织和制度上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强调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和个人的具体职责范围,确保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全面落实。该制度详细列举了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技术部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以及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等各级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涵盖了设置专职机构、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健康检查、监测危害因素等方面,还特别指出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以及年度工作报告的要求。此外,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描述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如职业病防治法及规定制定的一套责任体系,旨在将职业病防治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中,逐层分解任务,保证防治经费投入到位,确保每一层级都知晓并履行自身职责,同时强调行政变动情况下责任对接,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潜在职业病危害风险的生产企业及其内部的各个层级与部门,不仅包括化工、矿业等传统重工业企业,也涉及电子制造、纺织等行业。这些行业的工作环境中可能产生粉尘、毒物、物理性伤害等多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本制度指导这类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为员工创造更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它有助于企业管理者明确自身职责,并依据法规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控职业病,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