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冶市鲤泥湖矿业有限公司“31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3 月 11 日凌晨 2 时许,湖南鑫诚矿业有限公司驻大冶市鲤泥湖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 1#-285m 中段马头门处发生一起矿车滑落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06.5万元。事故发生后,大冶市鲤泥湖矿业有限公司及时组织抢救,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黄石市、大冶市两级应急管理局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受黄石市人民政府委托,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了大冶市鲤泥湖矿业有限公司“31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
2、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大冶市应急管理局参加,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同时,委托黄石市安全技术学会对该起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技术鉴定。事故调查组遵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事故原因分析和技术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情况1、大冶市鲤
3、泥湖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12 日,取得了大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为:2001 年 4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261426496;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大冶市铜录山;法定代表人:曹红亮;经营范围:地下铜铁矿采、选。2018 年 8 月 3 日取得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2 日取得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19 年 1 月 2 日至 2022 年 1
4、月 1日。主要负责人:曹红亮;矿长秦荧、分管安全副矿长成卫民。单位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铜录山;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范围:铜矿、铁矿地下开采。该矿 2013 年 4 月开始基建,2015 年 12 月底投产运营,现有员工 160 人,配置了 1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湖南鑫诚矿业有限公司。湖南鑫诚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 年 1 月 8 日,取得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为:2014 年 1 月 8 日至 2044 年 1 月 7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0904864536;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2018 年 3 月 9 日
5、取得了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FM 安许证字2018S479Y1 号,主要负责人:彭叶辉;单位住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 459 号骏豪花园 B7 栋 801 室;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有效期:2018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3 月 8 日。2018 年 3 月 16 日,取得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有效期为: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月16 日。该公司下设大冶市鲤泥湖矿项目部,2019 年 1 月 1 日湖南鑫诚矿业有限公司任命谢中华为大冶市
6、鲤泥湖矿项目部经理兼委托代理人,全面负责项目部工作。该项目部现有管理人员 4人、职工有 45 人。(二)采掘施工发包承包情况(二)采掘施工发包承包情况大冶市鲤泥湖矿业有限公司与湖南鑫诚矿业有限公司属于长期合作单位,双方约定发、承包合同及协议实行每年一签。大冶市鲤泥湖矿业有限公司作为发包单位(甲方)先后于 2019年元月 1 日、2019 年元月 27 日与湖南鑫诚矿业有限公司(承包单位)续签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鲤泥湖铜铁矿采掘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规定湖南鑫诚矿业有限公司工程开拓范围为大冶鲤泥湖矿西风井-435m 至-615m、1 号盲竖井-285m 至-615m 中段,有效期为 2019 年元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3 月 10 日晚 23 时 30 分,仇征勇、翦小青、娄世良和丁孝为等 8 人来到大冶市鲤泥湖矿业有限公司一号井井口值班室,参加了班长刘湘清主持召开的班前会。按照班前会分工要求,丁孝为在地面承担拥罐工,负责重车出井、空车入井工作;仇征勇负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