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祥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19”船舶水上作业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3 月 19 日 20 时左右,湖北鄂钢长航港务有限公司在码头船舶水上进行装卸作业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导致 1 名作业人员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2.7 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1 年 3 月 26 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港航海事局有关人员组成的湖北祥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19”船舶水上作业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
2、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通过勘验事故现场,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查阅发现相关单位的资料、记录,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发生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企业基本情况1、港口单位:湖北鄂钢长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卫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5570325879,公司地址: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注册资本:柒仟万圆整,成立日期:2010年 6 月 29 日,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码头设施经营;货物装卸、中转、储存服务;货运代办;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煤炭。2、劳务单位:湖北祥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国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MA4978JU9U,公司地址:鄂州市临江乡粑铺村 17 组,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河湖整治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与施工;房屋拆除;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服务;货物装卸
4、、搬运服务。3、合同关系:湖北祥光建筑劳务公司和湖北鄂钢长航港务有限公司为协力承揽关系。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期限:202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项目编号:港202007-03-补 1。(二)设施设备基本情况1、载运船舶情况:载运钢坯船舶为“皖顺航 1658”,主要技术数据如下:船长 69.8m,船宽 13.7m,型深 5.8m,满载排水量 3920t,货舱宽 10.7m。该船证书有效期至 2021 年 5 月18 日。2、起重设备情况:起吊钢坯设备为湖北鄂钢长航港务有限公司码头 3#起重机。该起重机为轨道门座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为 40t,20
5、20 年 10 月 28 日经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下次检验日期为 2022 年 9 月。(三)现场人员基本情况(三)现场人员基本情况1、事故发生时,现场作业人员如下:吴亮,1981 年 4 月生,事发时为湖北鄂钢长航港务有限公司起重机司机,持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号 420704198104100312;陈连青(死者),1958 年 2 月生,事发时湖北祥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司索工;刘定才,1968 年 4 月生,事发时为湖北祥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指吊工(特种作业人员)。2、事故发生时,现场管理人员如下:柯学军,1970 年 10 月生,事发时为湖北鄂钢长航港务有限公司班组长,持特
6、种作业操作证,证书号 420700197010290610;王权威,1971 年 10 月生,事发时为湖北祥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班组长。(四)事故现场勘验情况(四)事故现场勘验情况1、事故地点:事故地点位于鄂钢长航港务有限公司码头码头的江面“皖顺航 1658#”货船上。(图一)2、货物情况:事故发生时起吊的货物为“印度坯板”,尺寸规格为 220*1470*8300mm,平均重量 21.4285t,大部分钢坯成“井”字形交叉码放,船舱中间大梁下有两垛钢坯呈“一”字型层层叠加码放。3、死者站位情况:现场尚有未卸载钢坯约 900t,现场钢船舯至货舱后围壁钢坯“井”字型码放,船舯两列钢坯“一”字型码放,每块钢坯重约 21t。陈连青处在两钢坯之间,钢坯间最窄处为 650mm,最宽处为 850mm,行动受到限制。(图二)4、作业现场落差情况:现场吊具与吊物有 31.15m,作业起重机起重臂距码头平台约 20 米,码头平台距“皖顺航 1658”轮甲板约 9 米,“皖顺航 1658”内底板距甲板 3.65 米,吊钩悬停高度距“皖顺航 1658”轮内底板 1.5 米。现场作业落差较大,易受到风力影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