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3 年市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深
2、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分工负责)2.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3 月底前,结合年度市安委
3、会工作要点,制定市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市安委办)推动各级严格落实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编办、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队分工负责。)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 1 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市安委办)3.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落实市安委会十四个专项领导小组信息
4、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十四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进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充实市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安委办)推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4.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
5、时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编办配合)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室内冰雪场所、综合管廊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队、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及时消除技改矿、停产矿、关闭矿等安全监管盲区漏洞。(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应急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工负责)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市
6、林业局)5.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推动各地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各级安委会对各部门、各地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协同)2 月底前,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完成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6 月底前,配合做好国务院安委办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并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单位:市安委办)6.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 1 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 1 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