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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贮罐(槽车罐)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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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人民至上 文档编号:243848 上传时间:2023-03-0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2.6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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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液化石油气贮罐(槽车罐)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一)侦察检测1、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盲目进入燃烧区,可利用望远镜等装备从远处观察。深入燃烧危险区侦察作业人员,三人以上形成侦察小组,穿戴密封的防静电服、鞋、手套、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并用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掩护。2、必须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从安全区域开始向危险区域逐渐进行检测,必须进行不间断的侦察检测。(二)警戒1、燃烧危险区域,禁绝一切火源、电源、火花和炽热物体;除消防指战员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灭火车辆外,禁止一切其它车辆和人员入内。入内人员禁止携带打火机、手机、笔记本电脑、BP 机和非防爆照明灯具等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物件。2、除进入爆炸危险区域内

2、直接处理事故的消防指战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人数限制到最低程度)外,禁止一切车辆和其他人员入内。(三)处置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对进出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反处置程序的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观察储罐变化情况及当天的气象条件(风向、风力等变化情况),如出现爆燃、爆炸前兆,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2、必须在贮罐不泄漏、爆炸危险区液化石油气浓度降低到

3、爆炸下限的 1/4 以下,才能把罐体转移到对人员和其它物体没有威胁的安全处。3、在贮罐破裂严重,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无法进行封堵,随时可能发生爆燃、爆炸的情况下,爆炸危险区域和燃烧危险区域内人员要在指挥员的命令下,有组织有秩序的迅速撤退到戒严区域内指定位置,撤退时要尽可能的将灭火车辆器材一同转移。4、当贮罐发生尖啸声,火焰颜色由红变白或贮罐发生颤抖等爆炸前兆现象,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要在指挥员的命令下,有组织有秩序的撤退到戒严区域内指定位置,并做好防爆掩蔽(防冲击和砸碰)。爆炸发生后,要在统一组织下返回冷却罐体,并按着火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置。5、撤退后如未发生爆燃或爆炸,要利用防爆消防车

4、、移动炮、遥控消防车、开花或喷雾水枪从燃烧危险区开始,向爆炸危险区逐步进行稀释,直至空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降低到爆炸下限的 1/4 以下。6、在具备灭火后可以立即堵漏、解决泄漏问题的条件下,方可灭火。7、进入现场人员严禁在泄漏区域的下水道等处的顶部、井口、低洼处经过或滞留。8、前方实施堵漏的操作人员必须戴棉手套、穿棉衣等防冻装备。前方水枪阵地人员采取低姿,利用掩体掩护;侦察人员在侦察时不得做大幅度、急促动作,防止产生静电火花。9、疏散现场物资必须轻拿轻放,防止产生火花,必须用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掩护。10、堵漏后,必须使用开花水或喷雾水清扫事故现场内的事故罐、管道、低洼处、下水道、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继续对罐体冷却直至罐体温度降至常温,并继续不间断对储罐等装置进行检测,确定无泄漏、无着火、无爆炸的危险后,才可最后结束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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