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调整及注意事项部分内容预览 文件共 42 页本文件共 42 页,只能预览部分内容,查看全部内容需要下载。注:预览效果可能会出现部分文字乱码(如口口口)、内容显示不全等问题,下载是正常的。内容摘要1.4.4 运行的控制和调整1.4.4.1 垃圾焚烧炉必须保证的工艺条件:1.4.4.1.1 燃烧烟气必须在 850950以上滞留时间不少于2 秒,这样才能保证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等有毒害气体能得到彻底的分解,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从而可以减轻后部的工艺处理负荷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同时降低锅炉炉膛结焦。另外,炉渣中未燃份即热灼减率不得大于 3,炉膛内保持微负压,一般控制在-30-50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