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油化工设计中安全标准、规范使用的要点引言(引言(1 1)每项石油化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要严格执行石油化工安全标准规范。设计院编制设计文件,生产企业、地方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部门审查设计文件,都要以国家、行业的安全标准规范为依据。一方面,石化厂安全内容涉及面广、标准条款繁多;另一方面,如果设计时就没有充分考虑项目的安全性,工艺方案、大型设备、装置布局等重大事宜一旦确立之后,再发现问题往往很难整改,将会埋下重大隐患。所以,在设计文件中,如何系统、科学、正确地使用安全标准规范,是石化设计单位、生产企业和政府安全消防部门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将繁多的、纷杂的标准条款进行归纳分类,提出化工项目使用安
2、全标准规范的 8 大技术要点。正确选用标准规范(正确选用标准规范(2 2)标准有修订周期,所以初步设计文件中要采用最新版本的标准,同时,选用标准目录要齐全。对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来讲,主要的安全标准有: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 年版)、SH3047-93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97 年版)、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性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另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还应选用 GB12158-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SH3093-1999石油化
3、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GB50033-91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151-9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等。谨慎选择厂址和布置(谨慎选择厂址和布置(3 3)石油化工厂厂址选择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如果厂址选择不对,一定要坚决更改厂址,否则后患无穷。在地震断层和基本烈度九度以上的地震区、松土地段、山区或丘陵的窝风地带、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应避免建厂。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民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满足 SH3093-1999 标准表 2.0.1,基本要求是大于 500mm
4、,避免毒物泄漏、火灾爆炸殃及居民。工厂应位于城镇、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工厂总平面布置应在满足安全间距的前提下,合理布置,节约用地。为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及相互间的影响,需要将生产装置、罐区、水电气公用工程、生产指挥中心等部署在不同的功能区。采取阶梯式布置时,阶梯间应有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漫流的措施。人员集中场所(如控制室)、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如加热炉),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下风侧,避免生产区油气刮过来。全厂性高架火炬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避免事故排放时火炬产生火雨刮到生产区。要对照 GB50160-92 标准的表 3.1.
5、7 逐项计算核对罐组、火炬、生产装置与周边居住房、工厂、铁路线、公路、高压线等厂外设施的安全间距,要求在 20120m 以上。保证安全间距(保证安全间距(4 4)因为初步设计时要选定工艺线路,确定炉、塔、罐、大型机组的生产能力,决定控制室、厂房、配电室及各种大型设备的位置,所以安全间距是初步设计审查的关键内容。GB50160-92 标准中表 3.2.11 列出装置、罐区及厂内重要设施之间的安全间距,需要逐项计算核对。主要有装置与装置之间 1030m 以上,装置与罐区(装卸站)之间1560m 以上,铁路线及物料运输道路与装置设施之间1025m 以上,加热炉等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与装置设施之间 15
6、60m 以上。装置内设备与设备之间、设备与建筑之间的安全间距按照 GB50160-92 表 4.2.1 核对。一般控制室与设备之间的间距应大于 15m,加热炉等明火设施与压缩机房、储罐的间距在 1522.5m 以上。确定安全性的生产工艺(确定安全性的生产工艺(5 5)按照 SH3047-93 标准第 4 章至第 7 章,对生产工艺的本质安全性进行核对,如果生产工艺本身就存在缺陷,会给生产装置埋下灾难性隐患,所以生产工艺的安全性必须有充分的论证。如炼油厂催化裂化装钝化剂时应采用负压吸入方式;延迟焦化焦碳塔的吹汽、冷焦放空气应进入回收系统。制硫含硫化氢尾气应送焚烧炉焚烧。乙烯厂环氧丙烷装置液氯应使用气化器气化,气化的氯气应经过缓冲罐再进入氯化系统;醋酸储罐排出的气体经水洗处理,烯烃厂溶液聚合法和本体聚合法的烯烃装置应使用惰性气体(如氮气)作干燥和输送介质;本体法聚苯乙烯装置的熔融聚合物应经真空脱除挥发物,切胶应在氮气保护下进行;聚氯乙烯树脂浆料离心分离前要经过真空脱除单体。橡胶厂丁二烯回收系统应将氧含量不合格的回收单体排至火炬;装置内不应设氢氰酸储罐。化肥厂渣油系统应设循环回路吹扫系统。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