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州市客运汽车治安管理办法讲解了该市为加强客运汽车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而制定的具体规定。该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涵盖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客运汽车及客运站(场)的治安管理,并详细界定了所涉及的客运汽车类型,包括长途客运汽车、客运公共汽车、城市旅游客车、客运出租汽车和租赁汽车。文件强调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确立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党政领导、行业指导、企业实施、公安监管的格局。具体而言,温州市公安局是客运汽车治安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法的组织实施,下设机构如交通治安分局具体负责市区相关工作。办法还详细描述了公安机关、警务查报站以及客运
2、站(场)警务室在治安管理中的职责,包括建立出城登记制度、设置警务查报站、设立警务室提供安全保障等。此外,该办法提出了治安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各部门间及时互通信息,建立治安管理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实时共享。对于安全设施方面,特别强调了反恐防暴设施的重要性,要求新建的城市公共汽车站(场)必须同步规划、设计和施工反恐防暴设施,同时对各类客运车辆的安全设备配备做了明确规定。温州市客运汽车治安管理办法适用于温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服务的所有企业和单位,涵盖了长途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城市旅游客运企业、出租车公司以及汽车租赁公司。该办法不仅适用于这些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也适用于它们所属的客运站(场)。此规定旨在为上述企业和单位提供明确的治安管理指导,确保其能够依法依规进行经营活动,保障经营者、从业人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建立健全治安责任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该办法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客运环境,促进当地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