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机电设施用电设备能效等级及评定方法 第3部分: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讲解了公路隧道照明系统的能效评定标准和方法。文件规定了该照明系统的基本要求、能效等级划分及其评定方法。文中明确了能效等级分为三个级别,其中1级为最高能效,3级为最低,并详细列出了各级别的具体数值范围。同时,文档还规范了试验条件,包括光源燃点时间需不小于100小时,测量环境需清洁干燥且无干扰光影响等。在测试仪器方面,指定了亮度计和电能质量分析仪的使用标准,前者需符合JJG 211-2005的一级要求,后者能耗测试值的最大允许示值误差为2%。对于具体的试验方法,则涵盖了白天不同时间段对隧道内外亮度及相关均匀度指标的测量,并依据附录A规定的流程进行至少三次的数据采集,确保测试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公路机电设施用电设备能效等级及评定方法 第3部分:公路隧道照明系统适用于交通工程领域中涉及公路隧道照明系统的相关企业与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隧道建设单位、照明设备制造商以及科研检测机构等。此标准为这些单位提供了统一的能效评定依据和技术指导,有助于推动行业内的节能降耗工作,提高公路隧道照明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安全性,同时也为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了科学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