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式管理,目前执行 2014 版特种设备目录,主要有 8 大类。关于设备分类及常见认知误区,小编为您讲解一下。特种设备分类及常见认知误区 锅炉锅炉定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对于蒸汽锅炉,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
2、表压)。认知误区:不清楚锅炉范围内的管道包括哪些,不能准确划分锅炉与压力管道的合规管理界面。锅炉范围的管道解读:电站锅炉包括主给水、主蒸汽、再热蒸汽等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支路管道;非电站锅炉设置分汽缸的,包括给水泵出口至分汽缸出口与外部管道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以内的承压管道;不设分汽缸的,包括给水泵出口至主蒸汽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定义:,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30L 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
3、大于或者等于 150mm 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2)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1.0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 60液体的气瓶;(3)氧舱。认知误区一:简单压力容器政府不监管?解读:对于湛江钢铁而言,简单压力容器主要是容积不超过 1 立米、盛装压缩空气或氮气的储罐,此类容器的设计制造纳入政府特种设备监管,不需办理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但超出设计使用寿命使用前须进行全面检验,安全阀须定期校验。认知误区二:使用单位自己定性简单压力容器?解读:一台容器规格参数、材料、使用条件满足简单压力容器的定义要求,但不
4、是按照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设计制造的,不得按简单压力容器来管理。认知误区三:消防系统中的压力容器也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解读:隔膜气压罐、泡沫罐等消防系统使用的压力容器,根据国家特种设备监管要求,设计、制造环节须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气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不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含安全阀校验)。认知误区四:现场检修单位一些自制分气包,认为压力不太高、风险低,不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解读:(1)达到容器定义标准或气瓶定义标准,即属于非法制造压力容器。(2)制作单位没有专业承压计算能力,且筒体与封板、接管与筒体均以角焊缝形式焊接,焊接过程没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强度易受焊缝质量等影响,存在开裂、超压爆炸等风险。(3)使用中对焊缝不定期进行探伤检测,状态无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