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间距、作业安全距离图示》讲解了企业日常管理中的基本安全距离要求。仓库的安全距离主要依据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规定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物品与照明灯、墙的距离不小于0.5米,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小于0.5米,与供暖机组、风管炉、烟道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米。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依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至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规定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距离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规定气瓶与燃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m,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甲类仓库安全距离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1的规定。消防器材安全距离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灭火器摆放应稳固,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高坠半径依据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规定可能坠落范围半径根据hi不同而变化。工厂车间布置依据金属切削加工安全要求(JB7741-1995),机床与划线或检验平板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1300mm,平板与墙壁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00mm,车间横向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000mm,机床之间的次要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000mm,主要通道两边堆码的物品高度不应超过1200mm且高与底面宽度之比不应大于3,堆垛间距不应小于500mm,机床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7米,机床至墙壁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7米。
《企业安全间距、作业安全距离图示》适用于各类涉及仓储、疏散、燃气使用、消防设施配置、高空作业及工厂车间布局的企业。具体来说,适用于仓库管理人员确保货物堆放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商业场所管理者规划疏散路径和指示标志位置;使用液化石油气的企业遵循钢瓶放置的安全规范;甲类危险品仓库建设单位确定合理的防火间距;各类场所的消防设备维护人员正确安置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从事高处作业的企业和个人了解并遵守高坠防护措施;以及工厂车间的设计者和管理者安排合适的机器设备间距,以保障员工的安全操作环境。这些内容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