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2”狮山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5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左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罗务公路边的新合公司,施工人员刘下生在约 13 米高的熔铸车间顶棚上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导致死亡。为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批复(南府复2014391 号)的文件要求,成立“5.12”狮山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分局、总工会、人社局、狮山镇等单位人员组成,并邀
2、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区安监局冯仕良副局长担任组长。经调查取证和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已查明。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述(一)事故名称:(一)事故名称:“5.12”狮山高处坠落事故。(二)事故发生时间:(二)事故发生时间:2016 年 5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左右。(三)事故发生地点:(三)事故发生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罗务公路边。(四)事故单位(个人):(四)事故单位(个人):刘国平。(五)事故类别:(五)事故类别: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六)事故伤亡人数:(六)事故伤亡人数:1 人死亡。二、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个人)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个人)基本情况:
3、刘国平,男,汉族,出生日期:1973 年 4 月 20 日,住址:湖南省常宁市官岭镇,现居住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民身份号码:430425*。刘国平是本起事故中新合公司熔铸车间更换石棉瓦工程的承包方。(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广东新合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罗务公路边;注册号:440682000077235;法定代表人:曹贵水;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成立日期:1998 年 10月 05 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加工、生产、销售、安装:铝合金型材、铝合金门窗、铝合金制品及配件、
4、不锈钢型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死伤者基本情况:(三)死伤者基本情况:死者刘下生,男,汉族,出生日期:1970 年 3 月 20 日,住址:湖南省常宁市官岭镇,公民身份号码:430425*。刘下生是承包方刘国平雇请的为新合公司熔铸车间更换石棉瓦的工人。三、事故发生经过、救援过程及善后处理(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6 年 5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左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罗务公
5、路边的新合公司,施工人员刘下生在约 13 米高的熔铸车间顶棚上作业时,不慎坠落至地面,导致死亡。(二)事故救援过程:(二)事故救援过程:接报后,狮山安监分局、罗村派出所以及狮山镇罗村居委会等单位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狮山镇政府多次组织相关责任方,协调死者家属善后赔偿事宜,经多次协调沟通,死者家属和新合公司在罗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已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目前,赔偿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四、事故原因及性质(一)事故调查组认定以下事实:(一)事故调查组认定以下事实:1.1.经查实,经查实,20162016 年年 4
6、 4 月月 1616 日,新合公司将其熔铸车间更日,新合公司将其熔铸车间更换石棉瓦的工程发包给刘国平。换石棉瓦的工程发包给刘国平。以上事实有对新合公司与刘国平签订新合铝业分厂熔铸车间更换石棉瓦工程承包合同一份予以证实。2.2.经查,经查,20162016 年年 4 4 月月 2525 日,刘国平雇请刘下生等人进场日,刘国平雇请刘下生等人进场施工。施工。2016 年 5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左右,刘下生在熔铸车间棚顶进行瓦面更换时没有系安全带,从棚顶坠落导致死亡。以上事实有对刘国平、施工人员刘双成、新合公司经理蔡柳欢、新合公司动力设备部经理杜渐所做的询问笔录等予以证实。3.3.经查实,新合公司在没有确定刘国平是否具有相应施工经查实,新合公司在没有确定刘国平是否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将熔铸车间更换石棉瓦工程发包给刘国平进行资质的情况下,将熔铸车间更换石棉瓦工程发包给刘国平进行施工,新合公司对施工现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施工,新合公司对施工现场缺乏有效的监管。以上事实有对新合公司动力设备部经理杜渐、施工人员刘双成、刘国平所做的询问笔录等予以证实。4.4.调取调取5.1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