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城门四街 14号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9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30 分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城门四街 14 号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经禅城区政府授权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提出了对相关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人员及工程概况佛山市和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07025126X0;法定代表
2、人:吴*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气设备销售;光缆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防腐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电力电子元件器材销售。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罗*忠,男,汉族,1976 年 9 月 25 日出生,系佛山市和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3、的主要负责人。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及评估(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 年 9 月 22 日,按照佛山市和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工作安排,公司聘请的员工刘*带工人前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城门四街 14 号进行光缆铺设。上午 9 时许,刘*带着未向公司报备的其弟刘某来到施工地,刘*在高处铺设光缆,刘某在地面辅助放线。10 时 30 分许,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站在围墙(高约 2.6 米)上作业的刘*不慎坠落至地面,刘某见状,马上通过梯子爬上围墙,并从围墙跳到围墙里面,看到刘*躺卧在地面,身上有流血,意识还算清醒,于是刘某马上拨打了 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现场后把刘*和刘
4、某送往佛山市中医院进行抢救和治疗,刘某因着急翻越围墙左脚被围墙上面的玻璃割伤、右脚脚踝骨裂,经治疗现在家修养,伤势恢复良好;刘*因伤势较重,抢救至 9 月 23 日上午 10 时许,医院方宣布刘*经抢救无效死亡。(二)应急处置情况(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禅城区应急管理局、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祖庙街道办事处、祖庙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先后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三)应急处置情况评估(三)应急处置情况评估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拨打 120 急救电话,刘*经抢救无效死亡后,佛山市和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能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妥善处理了善后工作,与死者家属达成
5、赔偿协议。各部门能较快依据自身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应急处置评估为及时、有效。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一)人员伤亡情况(一)人员伤亡情况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刘*,男,汉族,1989 年 1月 6 日出生,系佛山市和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聘请的员工。(二)经济损失(二)经济损失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 155 万元人民币。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佛山市和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聘请的员工刘*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取得高处作业资质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高处铺设光缆,不慎从围墙上方(距地约2.6 米)坠落至地面,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6、。(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佛山市和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资质审查不严,聘请无高处作业资质人员进行高处作业;现场管理缺失,未及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高处作业操作规程,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二)事故的性质认定(二)事故的性质认定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一致认定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一)事故责任认定(一)事故责任认定1.1.佛山市和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聘请的员工刘佛山市和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聘请的员工刘*安全意识淡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取得高处作业资质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在未采取薄,在未取得高处作业资质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高处铺设光缆,不慎从围墙上方(距地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高处铺设光缆,不慎从围墙上方(距地约约 2.62.6 米)坠落至地面,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米)坠落至地面,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2.2.佛山市和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资质审查不严,佛山市和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资质审查不严,聘请无高处作业资质人员进行高处作业;现场管理缺失,未及聘请无高处作业资质人员进行高处作业;现场管理缺失,未及时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