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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6号我赛尔篮球训练中心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54862 上传时间:2023-05-0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6.6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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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5.25”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 26 号我赛尔篮球训练中心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6 时许,湖景路 26 号汇银奥林匹克花园 28 座我赛尔篮球训练中心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二名设备安装人员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经区政府授权,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提出了对相关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一、事故发生单位及事发工程项目概况江门技邦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住所: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一路 37 号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545UF478;法定代表人:黄志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09 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销售:安防器材、电脑设备及其配件、监控设备、网络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智能家居、音响器材、五金配件;安装、维修电脑和安防设备;贸易代理:软件开发;承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安防系统技术信息咨询服务。黄志明,男,汉族,1978 年 8 月 30 日出生,系江门技邦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主要负责人。事发工程项目概况:事发工程项目为监控设备安装工程,该工程由广东我赛尔篮球培训有限公司建设,由江门技邦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承包施工。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及评估(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5 月 25 日,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 26 号汇银奥林匹克花园 28 座的我赛尔篮球训练中心进行监控设备安装工程。该工程由江门技邦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承包施工,其中该工程的设备的安装作业由张龙文个人承揽。上午 10 时许,监控设备安装作业承揽人张龙文和其临时聘请的安装作业人员李德坚、蒋强兵等三人开始进行监控设备安装工作。下午 16 时许,在安装篮球场高处摄像头时,临时

4、用三层脚手架(每层高约 1.5 米)搭建高约 4.5 米的操作平台。由于高度不够,张龙文和李德坚又在 4.5 米高的操作平台上放置人字梯,李德坚站在平台上扶持人字梯,张龙文攀爬人字梯作业,在登上人字梯第三个阶梯时,由于重心偏移,导致整个用脚手架搭建的平台及平台上的人字梯一起倾倒,张龙文和李德坚分别从高约 5.5 米、4.5 米处摔下来。高坠导致张龙文和李德坚受伤,事发后二人被送往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李德坚脚踝受伤,现已治愈出院;张龙文受伤较重,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午 15 时许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特重型颅脑外伤。(二)应急处置情况(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

5、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石湾镇街道应急管理办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应急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取证。(三)应急处置情况评估(三)应急处置情况评估事故发生后,江门技邦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和广东我赛尔篮球培训有限公司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协助死者家属进行善后工作;各部门能较快依据自身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应急处置评估为及时、有效。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一)人员伤亡情况(一)人员伤亡情况此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死者张龙文,男,汉族,1988 年 10 月 10 日出生;伤者李德坚,男,汉族,1984 年1 月 6 日出生,系死者张龙文临时聘请

6、的安装作业人员。(二)经济损失(二)经济损失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 75 万元。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张龙文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取得高处作业资格进行高处作业;未确保脚手架和人字梯稳固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攀爬进行高处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江门技邦安防设备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未及时制止没有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三)事故的性质认定(三)事故的性质认定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一致认为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一)事故责任认定(一)事故责任认定1.1.张龙文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取得高处作业资质和未采张龙文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取得高处作业资质和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进行高处作业,导致发生事故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进行高处作业,导致发生事故,对这起事故负对这起事故负直接责任。直接责任。2.2.江门技邦安防设备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不到位。江门技邦安防设备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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