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魁奇路鹏瑞三龙湾壹号项目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6 时 30 分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魁奇路鹏瑞三龙湾壹号项目五号楼东侧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经禅城区政府授权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提出了对相关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人员及工程概况广东新钢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
2、0MA5G2UKJ6D;法定代表人:张*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等】。君祥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5MAOKDJ4U9H;法定代表人:王*飞。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矿山工程
3、;冶金工程;通信工程;旧建筑物拆除;地基与基础工程等。唐*,男,汉族,1990 年 1 月 29 日出生,系广东新钢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鹏瑞三龙湾壹号广场项目经理及在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王*飞,男,汉族,1990 年 1 月 19 日出生,系君祥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为佛山瑞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鹏瑞三龙湾壹号广场项目 3#、5#住宅楼、13 号商业楼、4#(物管),裙楼及地下室;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东平路西北侧、规划十五路南侧;建设单位:佛山瑞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新钢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
4、君祥建设有限公司。2021 年 12 月 15 日开始施工。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及评估(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6 时 30 分许,鹏瑞三龙湾壹号广场项目二期木工班组工人许*能在 5 号楼东侧商业楼二层板的支模架上(距地约 10 米)对梁板模板进行加固作业,当未佩戴安全绳的许*能从支模架上下来过程中,不慎踏空,导致身体失衡,从支模架上距地约 10 米处坠落地面(坠落过程中被支模架上的钢管阻挡)。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120 急救人员到现场采取急救措施后,将伤者许*能送往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目前伤情稳定
5、。事故调查组委托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对伤者许*能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意见为重伤二级。鉴定期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至2022 年 11 月 14 日。(二)应急处置情况(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禅城区应急管理局、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石湾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先后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三)应急处置情况评估(三)应急处置情况评估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拨打 120 急救电话将伤者许*能送往医院抢救,虽然目前未与伤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但能积极配合医院对伤者进行治疗,暂未引发社会其它矛盾。各部门能较快依据自身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应
6、急处置评估为及时、有效。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一)人员伤亡情况(一)人员伤亡情况本次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伤者许*能,男,汉族,1972 年 9月 19 日出生,系君祥建设有限公司聘请的木工。(二)经济损失(二)经济损失本次事故目前直接经济损失约为 35 万元人民币。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君祥建设有限公司聘请的木工许*能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在未佩戴安全绳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临边作业,从支模架上(距地约 10 米)下来过程中,不慎踏空,导致身体失衡,坠落地面,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1.广东新钢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同步建设好安全设广东新钢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同步建设好安全设施,未完善临边单排钢管脚手架防护就安排木工工人穿插作业;施,未完善临边单排钢管脚手架防护就安排木工工人穿插作业;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没有安装安全网、脚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没有安装安全网、脚手架等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手架等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