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山市燃气管理办法讲解了该市燃气管理的全面框架,从规划到应急保障,再到经营使用与器具管理,覆盖了燃气管理的多个方面。办法明确了燃气管理的目的是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第一章总则部分规定了适用范围及各部门职责,指出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经营使用与器具管理、安全与设施保护、监督检查等活动,并排除了特定燃气生产和输送活动的适用性。同时,办法还强调了政府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技术。第二章详细阐述了燃气的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措施,包括编制燃气发展
2、规划、严格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确保燃气设施建设符合标准、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等。第三章则聚焦于燃气经营使用与器具管理,实施经营许可制度,明确不同类型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向相应级别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提交详细的材料,以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唐山市燃气管理办法适用于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涉及燃气规划、建设、经营、使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来说,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工程建设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均需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取得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燃气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应遵循安全规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燃气设施建设时要严格按照燃气发展规划及相关建设程序执行;各级政府部门则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办法也适用于参与燃气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相关单位,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要求这些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