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讲解了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而制定的本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办法强调了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机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并实施安全发展规划,确立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落实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同时,政府建立了联席会
2、议制度以支持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别履行不同的具体职责,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许可证及产品质量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风险评估及环境管理登记等。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北省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企业及相关单位。这些企业不仅限于化工行业,还包括可能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其他行业,如医药制造、电子工业等领域。此外,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服务机构也适用此办法。它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确保在各个环节中严格遵守法规要求,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