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工劳务承包合同电工劳务承包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如下合同:第一条第一条 工程名称:第二条第二条 承包内容及范围:图纸设计的强弱电的布管、强电穿线、安装、防雷、接地。施工现场的临电所用电,所有配电箱(柜)的安装及维修。第三条第三条 承包要求:1、工期要求:根据甲方施工任务单要求,乙方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按主体、装修工程进度配合施工。2、质量要求:乙方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其质量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验收。3、安全文明要求:乙方必须遵守甲
2、方工地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生产制度。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文明教育及监督,工地所需工人的雇佣、解雇及其他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负责。4、成本要求:甲方按定额含量供给乙方材料,乙方必须按照各工序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浪费材料。5、合同价款: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以监理公司及政府质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承包形式:劳务工资总承包,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以元/平方米计算。第四条第四条 承包形式、付款方法及结算程序:1、承包形式:劳务工资承包(含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及所用小型工具和机械工具耗材),甲方承担切割片、焊条、胶布等。2、结算程序:首先乙方所干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合同约
3、定等级要求。每月予借生活费,待工程完工后扣留 5%的保修金,保修期限为一年,剩余部分一次付清,保修到期后,扣除保修期间发生的修理费,剩余部分一次支付给乙方。第五条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管理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要求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施工,遵循甲方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1.3、甲方有义务按约定向乙方提供大型施工机械(如塔吊等)、安全设施。1.4、甲方有义务按施工进度和预算定额需用量按时向乙方提供材料,所有的材料、工具等必须采用计划和统计领料制度。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
4、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国家法规,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行为,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2、乙方有权依法雇佣和解雇自己的施工人员。2.3、乙方有权积极组织雇佣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管理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和工期等条款要求的义务。2.4、乙方要在质量管理上有依据规范施工,按验收标准组织进行自检的义务,并做到工完场清,负责该分项工程所需材料进场的卸车及有序放置等工作。2.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工程进行施工。2.6、乙方对所负责内的临电及工程用电负有管理权。2.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手头工具自理。2.8、施工现场的临电必
5、须符合安全文明规范要求。2.9、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2.10、夜间施工时,乙方无条件提供加班值班人员,不得缺席,否则给予处罚。2.11、乙方应与甲方其他工种积极配合施工,不得有意拖延工期或与其他工种发生纠纷、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给予重罚。2.12、乙方自负食宿。2.13、乙方有义务对现场生活区临电和现场机具用电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现场临电的正常运行。2.1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如乙方过分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请退乙方出场,工程款按总工程量的 50%结算。第六条第六条 合同生效、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结清价款即终止。第七条第七条 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议。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日常事宜,由甲方工程项目部负责执行。3、解决争议方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仲裁机构调解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包方:承包单位(人):法人代表:代表:项目经理:地址:地址:电话:电话: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年月日